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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在毕业生中开展优秀学生党员评选表彰的通知
2024年06月04日 16:28 【

二级学院党总支:

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二十大精神,巩固拓展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主题教育成果,全面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进一步强化榜样示范,经研究,决定2024届毕业生中开展优秀学生党员的评选活动。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条件

1.认真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刻领会“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树牢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认真学习党章党规,模范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政治立场坚定,理想信念牢固,在关键时刻、重大活动中充分发挥模范带头作用。

2.坚持以党员标准严格要求自己,模范履行党章规定的义务,积极参加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主题教育及党支部组织生活,认真完成党组织交给的任务。

3.坚持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在日常学习、工作、生活中充分发挥党员先锋模范作用,学习认真刻苦,成绩优异,积极参加科技学术创新、学科竞赛、志愿者服务、社会实践等活动,取得较好成绩。获得市级以上表彰或参加市级以上竞赛获奖的,到中西部地区、东北地区、艰苦边远地区和基层一线就业创业或应征入伍的优先考虑

4.顾全大局,爱护集体,团结同学,乐于助人,热心社会工作,无私奉献,全心全意为集体、为同学服务,在同学中有较高威信。

5.能模范遵守党纪国法、校纪校规,敢于同不良行为、不正之风作斗争,无违纪违规现象。

二、评选表彰对象与名额

1.评选表彰对象:2024届毕业生中的中共正式党员。

2.评选表彰名额:我校2024优秀学生党员53名(各二级学院党总支推荐名额见附件1)。

三、评选表彰办法和步骤

1.提名。采取自下而上、上下结合方式,在党支部大会酝酿讨论的基础上,由二级学院党总支提出评选对象。

2.推荐。经二级学院总支委员会研究决定推荐人选,并在院内公示。公示无异议后,将推荐对象名单及其推荐审批材料一并报学校党委组织部。

3.审定。由学校党委组织部会同学生工作部对各二级学院党总支提出的推荐对象逐一进行审查,综合评审,提出优秀学生党员建议名单,报学校党委审定。

4.奖励经评定的学校优秀学生党员,由学校党委授予重庆对外经贸学院优秀学生党员”称号并颁发荣誉证书。

四、评选要求

1.二级学院党总支要坚持标准,严格程序,认真把关,严格对照推荐条件,全面考察推荐对象的一贯表现,以实际贡献作为评判标准。真正把事迹突出、学生公认的先进典型推荐出来。凡是政治上不合格的,坚决不予推荐。

2.推评优秀学生党员,是推进基层党建工作的重要措施,也是加强和改进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的重要途径。各二级学院党总支要结合推评工作,对广大学生党员进行一次加强党性修养、树立良好作风的教育,深入挖掘、大力宣传优秀学生党员的先进事迹,努力营造学习先进、崇尚先进、争当先进的良好环境,引导他们坚定理想信念,不断追求更高的人生目标,推动基层党建工作和思想政治教育工作再上新台阶。

3.推荐对象应填写《重庆对外经贸学院优秀学生党员推荐审批表》(附件2),二级学院党总支需填写《重庆对外经贸学院优秀学生党员推荐汇总表》附件3。请各二级学院党总支在53012:00以前附件2(一式两份)、附件3纸质版及其电子文档报送学校党委组织部,逾期恕不受理。联系人:李婷婷,电子邮箱:dwjmzt@163.com


附件1.重庆对外经贸学院优秀学生党员推荐名额分配表

2.重庆对外经贸学院优秀学生党员推荐审批表

3.重庆对外经贸学院优秀学生党员推荐汇总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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