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党总支、直属党支部:
根据上级党组织有关精神,按照学校组织生活要求,现将2021年11月党支部组织生活学习安排通知如下:
1.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人大工作会议上的重要讲话;
2.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共中央政治局第三十四次集体学习上的重要讲话;
3.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恢复联合国合法席位50周年纪念会议上的讲话;
4.习近平在第四届中国国际进口博览会开幕式上的主旨演讲;
5.习近平在《生物多样性公约》第十五次缔约方大会领导人峰会上的主旨讲话;
6.习近平在第二届联合国全球可持续交通大会开幕式上的主旨讲话;
7.习近平在二十国集团领导人第十六次峰会第一阶段会议上的讲话;
8.学习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的《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建设规划纲要》;
9.陈敏尔与高校师生座谈时的讲话精神;
10.《党课开讲啦》节目第1、2、3期;
11.中国共产党人的精神谱系之社会主义革命和建设时期:
抗美援朝精神、“两弹一星”精神、雷锋精神、焦裕禄精神、大庆精神、铁人精神、红旗渠精神、北大荒精神、塞罕坝精神、“两路”精神、老西藏精神、西迁精神、王杰精神。
请组织党员在自学的基础上,围绕学习内容,通过与疫情防控相适应的方式召开党员大会、支委会、党小组会等,组织党员开展交流讨论,并做好学习记录。
相关学习资料可在共产党员网、学习强国等网络平台获取。
党委组织部
2021年11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