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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第10期入党积极分子培训班开班的通知
2025年11月18日 16:29 【

各党总支:

党委党校第10期入党积极分子培训班定于11月下旬开班,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分班及课程安排 

(一)分班情况

合川A校区(班主任:党永春,班级QQ群:669298403):数学与计算机科学学院、教育学院、大数据与智能工程学院、重庆超大城市数字化治理学院、影视融媒体学院、文学与创意传播学院; 

合川B校区(班主任:曾斯琪,班级QQ群:699010831):艺术设计学院、体育与健康学院、重庆超大城市数字化治理学院、外语外贸学院、跨境商务学院、管理学院、音乐舞蹈学院。 

(二)授课主题

1.中国共产党的性质、最高理想和根本宗旨; 

2.中国共产党的光辉历程;

3.新时代青年的理想信念、使命担当;

4.明确入党条件 熟悉入党流程; 

5.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届四中全会精神; 

6.主题讨论。 

各班班主任负责具体课程安排通知。

二、培训要求 

党校将入党积极分子入学前的动员培训作为整个学习培训的首要环节和重要内容。请各单位高度重视,提出严格要求,确保培训效果,并将下列要求告知参训学员。

1.党校学员学习期间,不迟到、不早退、不缺课。每次上课应提前10分钟进入教室,依次就座。

2.党校实行无手机课堂,学员上课前应关闭通信工具,除带规定的教材、资料、笔记本外,不得带任何与党课无关的书籍资料进入教室。

3.党校学员的学习成绩坚持考试和考查相结合的综合考核原则。考查成绩占30%,包括上课出勤、参加班组活动;考试成绩占70%,主要指党校结业考试成绩。 

4.严格考勤管理,把学员出勤情况作为考核内容之一。学员在参训期间缺课一次,迟到、早退两次即取消考试资格。如因病因事不能参加培训的,应提前出具经辅导员签字同意并有二级学院党总支书记签字盖章的书面假条,交至培训班班主任批准同意备案,不得事后补假。

5.党校学员应积极参加班组讨论及其他有关活动,并在学习期间撰写学习心得体会一篇(不少于2000字),以学院加姓名的形式命名后,于结业考试前交到班主任处。 

6.党校学员应按时参加结业考试,一般不得缓考。若因特殊情况不能参加考试者,须于考试前持有关证明,经送培单位党组织审核交党校批准备案后,方可缓考。被批准缓考的,应参加次期入党积极分子培训班的结业考试。

7.党校学员在党课考试中应自觉遵守考试纪律,凡擅自缺考或考试违纪舞弊者,成绩以“零分”记入,在校期间不得再参加党校培训,并进行严肃处理。 

8.党校学员考试成绩合格者,准予结业并为学员颁发《中共重庆对外经贸学院委员会党校结业证书》。


 

中共重庆对外经贸学院委员会党校

 2025年11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