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党总支、直属党支部:
根据《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细则》和《普通高等学校学生党建工作标准》的相关要求,严格发展党员工作程序,保障发展党员工作质量,经学校党委研究决定在10月19-20日举办第四期发展对象培训班,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培训对象
已被各党总支、党支部列为发展对象(已经取得入党积极分子培训班结业证书)的学生或教职工。
二、课程安排
发展对象培训课程共24学时,其中由党委党群工作部组织集中培训16学时,另外8学时由各党总支(直属党支部)组织开展。
组织报名
组织发展对象参加短期集中培训是一项严肃认真的工作,请各党总支(直属党支部)组织员、组织委员严格按照相关要求遴选参训学员,认真填写《第四期发展对象培训班学员登记表》(见附件),并由党总支(直属党支部)书记审核签字盖章后报送党委党群工作部,同时将电子文档发送至党群工作部邮箱 swsmdqb@163.com。报名截止日期为10月12日中午12:00。
考核结业
培训结束后,党委党校通过闭卷考试和学员出勤、参加讨论交流及社会实践等情况进行综合考评,其中考试成绩占综合考评权重的60%,其他占40%,综合考评合格者,由党委党群工作部统一印发发展对象培训结业证书。
相关要求
1.新学员以各党总支(直属党支部)为单位组成学习小组,报名时由各二级党组织指定负责人,负责本小组的报名及联络等工作。
2.各党总支(直属党支部)要提前拟定社会实践、讨论交流、集中学习等环节的具体方案,培训结束时,每位学员要结合学习培训内容提交一份思想汇报,并存入该发展对象党员发展材料。
3.未尽事宜或遇新情况新问题,请及时联系党群工作部。联系电话:023-64289898。
附件:第四期发展对象培训班学员登记表
党群工作部
2019年10月9日